工作背景
党的“十八大”把城镇化提升到国家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进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为城市地质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和工作依据。
国务院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了众多概念,如强化城市规划、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国土规划纲要》,提出了诸多针对城市规划集成式地质工作的诸多意见,明确提出 “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等。
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发出了向地球深部进军的总动员令。其中很大一部分的任务就是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
2017年1月,国土资源部姜大明部长要求,把加强城市地质工作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开展地下空间三维调查、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示范,评估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潜力,加快查清城市地下三维地质结构,推进城市立体发展和地下空间安全利用。如(图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图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示意图
工作基础
以往的土地管理工作大部分在农村,农田、耕地等,推进地质工作的深入开展,下一步就是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城。国土资源部提出城市的土地要集约高效利用,这就涉及城市土地怎么管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城市地下土地资源的管理利用。城市地质就是开展这一系列工作的抓手。
推进地质工作战略转型,也是当前对城市地质工作对劲的要求,城市地质工作不仅是一项公益性的工作,也要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通过城市地质带动地勘、GIS等一些列产业的发展。从传统的找矿为主,服务工业化的技术工作,转到服务后工业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及科技创新的理念。
对城市地质工作的需求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优化城市群结构和空间布局,需要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评价,建立监测预警体系;二是提升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拓展城市地上、地下发展空间,需要系统查明城市地质条件;三是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提高城市宜居水平,可以充分利用有利的地质资源条件;四是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需要加强重大地质问题调查与监测,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国土资源大调查以来,城市地质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完成了306个城市地质环境摸底调查;二是完成了6个城市三维地质调查试点;三是多省市合作推进28个城市三维地质调查;四是推进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
经过前期的工作,取得诸多的建设成果和经验,探索出针对城市群及各级城市的城市地质工作的重要经验模式。
但城市地质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理念落后,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城市地质工作不能满足城市地上地下统筹规划、资源环境协调开发与保护等后工业化时代的新要求,难以支撑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安全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距离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图2)全国生态空间系统空间分布格局。
图2 全国生态系统空间分布格局
其次城市地质信息精度低更新慢,难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需求。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仅34个城市开展了三维城市地质工作。已开展的城市,小比例尺和单专业调查多,大比例尺和综合性调查评价少。已有资料分散管理,难以及时汇交与更新。
第三未形成标准化成果产品体系,成果服务难以融入城市行政管理主流程。针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缺乏相应地质调查评价报告和图件。针对工程建设市场,缺乏系统的地质信息资料服务产品。针对城市日常运行管理,缺乏监测预警产品。城市地质调查与政府管理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
第四称地质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难以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以往形成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全国推广存在困难。需要进一步探索中央和地方联动、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融合发展、政府多部门协调等方面的有效工作机制。
总体思路及任务安排
城市地质工作要满足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树立大资源、大环境、大数据理念,聚焦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重大问题,开展空间、资源、环境、灾害等多要素综合调查,创新城市地质理论和技术方法,全面支撑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和安全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城市地质工作升级版。
当前城市地质工作当有如下要点:多要素调查(空间、资源、环境、灾害),多层面服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多主题示范(理论、技术、政策、产品),多级次推进(城市群、大城市、中小城镇),多方面协调(中央、地方、公益、市场)。
城市地质工作涉及政策激励、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等多个方面,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开展城市地质调查示范。选择有积极性、有代表性、有工作基础、有配套资金的城市,2018-2020年,开展20-30个城市地质调查示范。涉及理论技术示范、工作模式示范、服务产品示范、制度建设示范等不同类型的示范。
第二,开展城镇群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2018-2020年,以中东部城镇群为重点工作区,开展200个地级以上城市1:5万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2021-2023年,以东北和中西部城镇群为重点工作区,开展138个地级以上城市1:5万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2024-2025年,全面完成全国城镇群的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基础性综合地质填图,综合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
完成上述的任务就可以建立城市地质工作的基础框架,在此框架基础上,即可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城市地质工作。
第三,开展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2020年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地质信息系统软件(初级版),完成24个示范城市的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初步完成100个左右地级以上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2025年之前,继续完善城市地质信息系统软件,形成高级版。全面建立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